女大学生防性侵害常识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6-21浏览次数:731

女大学生防性侵害常识

一、发生在校园中的性侵害形式有哪些?

(一)暴力式侵害

主要是指侵害主体采取暴力手段、语言恫吓或利用凶器,进行威胁,对女同学实施性侵害的行为。暴力侵害的主体比较复杂,以社会上的犯罪分子混入校园进行强奸为目的,混入女生宿舍或校园内偏僻处伺机作案;也有的是以抢劫、盗窃为目的,见有机可乘或因受害人处置不当而发展为强奸犯罪;还有的是因恋爱破裂或单相思,走向极端,发展成为暴力强奸。这种方式对被侵害对象造成很大伤害,甚至死亡。

(二)流氓滋扰式侵害

主要是指社会上的流氓结伙闯入校园,寻衅滋事,或是某些品行不端正人员在变态心理的驱使下,对女同学进行的各种性骚扰。这些人对女同学的侵害方式,多为用下流语言调戏,以推拉撞摸占便宜,往身上扔烟头,作下流动作等。如在夜间,女同学孤立无援,或处置不当等情况下,也可能发展为暴力强奸或轮奸。

(三)胁迫式侵害

主要是指某些心术不正者,或是利用受害人有求于已的处境,或是抓住受害人的个人隐私、某些错误等把柄,进行要挟、胁迫,使其就范。

(四)社交性强奸

这种犯罪行为的主体多是受害人的相识者。因同事、同学、师生、老乡、邻居等关系与受害者本有社会交往,却利用机会或创造机会把正常的社交引向性犯罪。受害人身心受到伤害后,往往还出于各种顾虑不敢揭发。

[典型案例1] 2003年4月28日,湖北某大学计算机系学生郭某、钟某伙同桂林某高校学生王某、曾某四个大学生,在一个深夜以喝酒、兜风为由残忍地将一名少女多次轮奸。为此他们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对他们做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分别判处郭某、王某、曾某、钟某有期徒刑13年、12年、12年、8年。

[典型案例2] 1999年4月,吉林省某高校一名女大学生独自去野外春游,被一男子以帮助其搬运物品为名,骗至偏僻处强奸。该女生身心受到巨大伤害。

[典型案例3] 某大学的一位女生,其男友给她的一封信被人偷去,此信中谈到了她与男友发生性关系时的情景。偷信人找到该女生要与其发生性关系,女生不允,此人则扬言:“如果你不同意,我就把信交给你的领导,那时你要受到开除的处分,永远见不得人”。在这种要挟和恐吓下,女生不敢反抗,多次受到奸污。

[典型案例4] 某大学一位女学生,在校内舞会上认识了一位本校的男同学,交往数次后,该男生给女生过生日,请她吃饭,并劝她喝酒,当女生有醉意之后,又将女生领到他的宿舍,在女生不同意但又无力反抗的情况下,将她强奸。

[典型案例5] 某大学一位女学生,在校外餐馆见到一个体商贩,该人穿着入时,花钱阔绰,外貌不俗,几句对话,便交上了朋友。从此课余经常约会,逛商场,去歌厅,该商贩为女生买过许多衣物、首饰等。一次外出郊游,该商贩将女生领到僻静处,在女生毫无思想准备的情况下,使用暴力将其强奸。

[案例解析] 案例1、2是以暴力的方式进行性侵害犯罪分子利用年轻学生缺乏社交经验、防范意识较差的条件,设计圈套进行诱骗,然后实施强奸。如果女大学生朋友在与陌生人交往过程中能够保持高度警惕,及时发现其真正目的,完全可以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案例3是一起典型的胁迫式性侵害案件。不法分子利用女生的过失,要挟女生,进行性侵害。俗话说“身正不怕影子歪”,自己行为端正,坏人无机可乘,也就从根本上消除了胁迫式性侵害产生的条件。即使有过一定过错,也不要怕违法犯罪分子的要挟与讹诈,在思想上应筑起一道防线,注意识别坏人的诡计。相信和依靠组织,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案例4、5是典型的社交性性侵害,这是一种难以识别的犯罪。犯罪分子利用相互熟识,青年学生涉世不深,缺少社会交际经验,在被侵害人放松警惕的情况下,进行性侵害。社交性性侵害主体在实施侵害之前都是有计划安排的,常常利用机会或创造机会把正常社交引向性犯罪。如经常对被侵害的女性动手动脚;频繁地以性为话题,进行挑逗勾引;想方设法把被侵害人带到可以受他控制的环境(他的卧室、他的家中)或偏僻的角落,然后实施性侵害。

二、容易遭受性骚扰性侵害的时间和场所

1、夏天,是女大学生容易遭受性侵害的季节。夏天天气炎热,女生夜生活时间延长,外出机会增多。夏天校园内绿树成荫,罪犯作案后容易藏身或逃脱。同时,由于夏季气温比较高,女生衣着单薄,裸露部分较多,因而对异性的刺激增多。

2、夜晚,是女大学生容易遭受性侵害的时间。这是因为夜间光线暗,犯罪分子作案时不容易被人发现。所以,在夜间女大学生应尽量减少外出。

3、公共场所和僻静处所,是女生容易遭受性侵害的地方。这是因为,公共场所如教室、礼堂、舞池、溜冰场、游泳池、车站、码头、影院、宿舍、实验室等场所人多拥挤时,不法分子乘机袭击女生;僻静之处如公园假山、树林深处、狭道小巷、楼顶晒台、没有路灯的街道楼边,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建筑内,下班后的电梯内,无人居住的小屋、陋室、茅棚等。若女生进入这些地方,由于人员稀少,极易遭受性侵害。

三、哪些女大学生容易受性侵害?

在性犯罪中,凡女性,无论老幼都有被侵害的可能,而以16~29岁的女性为主要侵害目标。大学女生多数年龄在17~22岁之间,正是青春年华,在年龄构成、身体条件、社会经验等多方面都是犯罪分子首选的性侵害对象。从高校女生受到性侵害的实际情况来看,下面几种类型女学生易受攻击:

1、经常出入社会公共场所,装扮入时,行为不羁的女生;

2、性格懦弱,胆小怕事的女生;

3、作风轻浮,胡乱交友的女生;

4、独处于学生教室、寝室、实验室、运动场或其他隐藏场所的女生;

5、怀有隐私,容易被他人要挟的女生;

6、贪图钱财,贪图享受,缺乏观察识别能力的女生;

7、意志薄弱,难拒性诱惑以及精神空虚,无视法纪的女生;

8、夏季衣着单薄,裸露部分较多,曲线毕露的女生;

9、夜晚长时间、独自在室外活动的女生。

[典型案例1] 某大学女学生王某的高中同学来看她,在食堂吃饭时,她的同学认识该校的一名男同学于某,吃饭时,于某提出喝点酒,王某不慎喝醉,于某以送王回宿舍为名,打车将王某带到一旅店,王某在醉酒状态下,被于某强行奸污。

[典型案例2] 2002年11月,吉林省某高校一名女研究生晚间独自在实验室做实验,被同年级一名男研究生强行猥亵,后经该女同学极力反抗,逃离实验室,并报告了学校,男研究生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典型案例3] 2001年7月,某大学二年级学生萧某,和一名男教师同乘电梯时遭到该教师“露阴”侵害。

[案例解析] 案例1中,王某在交友的过程中,不深入了解对方,放松了自己的防范意识,;被于某以喝酒为名灌醉,给于某可乘之机,造成自己终身悔恨。案例2、3中,被侵害对象都是单独处于某一场所时遭遇性侵害说明她们在日常生活中警惕性不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不强,而侵害主体也是利用这一点实施性侵害行为。

四、女大学生如何防止遭遇性侵害?

1、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增强法律观念,做到知法、用法;

2、不要轻易相信结识的朋友,更不要单独跟随新认识的人去陌生的地方;

3、培养坚强的意志品质和观察事物的能力,识别是非曲直,不要被花言巧语所蒙蔽;

4、住宿、出行、量尽结伴,时间、场所要正确选择,特别是约会要选择安全的环境;

5、正确处理与异性交往的尺度,不要接受超过一般的馈赠,对过分的举动要明确表明自己的反对态度。

[典型案例1] 某高校一男学生张某对一女生郑某说“你的裸照被别人放网上了”,郑某不相信,张某说“你可以到我的微机上去看看”,郑某没加思索就跟到张某的住处,张某乘机要与郑某发生关系,郑某极力反抗,才得以脱身。

[典型案例2] 1995年8月,某高校女大学生李某与男同学刘某在寝室内聊天至深夜11点(因放假李某一人在寝室居住),刘某提出借住一宿,李某默许,熄灯后,刘某窜至李某床前,强行脱拽李某内衣,要求“搞一下”,李某不从,遭拳脚相加,致李某赤身夺门而逃,刘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案例解析] 案例1中,郑某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对张某所编造的故事没加任何思考,以至于被张某蒙骗,险些酿成大错。在现实生活中,作为女大学生要注意保护自身利益,遇到问题要多问几个为什么?对别有用心的人的花招伎俩要敢于和善于识破,以免自身受到伤害。案例2中,李某在与异性交往过程中,没有很好地把握交友的尺度,自我防范意识不强,引狼入室,如果李某在寝室居住时能再找到二名以上的女室友一同居住,或当刘某提出借宿时,态度坚决地表示反对,就能避免受到性侵害。

五、女大学生在遭遇性侵害时该如何处理?

1、遇到性侵害时,首先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镇静,临危不惧。大义凛然、临危不乱的态度可以对罪犯起到震慑作用,使犯罪分子在心理上感到胆怯,进而战而用之。

2、遇到性侵害时要有坚持反抗到底的信心,软磨硬泡,拖延时间,顽强抵抗。根据周围的环境选择摆脱、反抗、求救的办法。

3、寻求适当机会和方式逃脱。例如可先假装同意,使犯罪分子放松警惕,然后趁他脱衣,使尽全力将他推倒,及时逃跑,并在逃跑时继续呼救。或者出其不意,猛击其阴部,使其丧失侵害能力,趁机逃脱。您如果穿的是高跟皮鞋,还可以以此作为武器,当犯罪分子将您推倒在地时,您可用鞋尖猛击其头部或阴部,再趁机逃跑。

4、采取积极的防卫措施,利用身边的器物或日常生活用具防卫。当发生性侵害时,要想一想自己身上有无可以用作防卫的工具,如水果刀、指甲钳、发夹等,观察周围的环境有没有可以利用的器物,如棍棒、酒瓶、砖、刀械等,当受到侵害时,用其击打犯罪分子要害部位,如头、眼睛、关节等部位,使其丧失侵害行为的能力,趁机逃跑。

5、遭遇陌生人侵害时,要努力记住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保护好现场及物证,及时报案。

[典型案例1] 1982年夏某日晚,某大学学生袁XX,携带匕首,潜入某校女生宿舍进行盗窃活动。推门进入某寝室后,见一女生躺在床上看书,顿生邪念,欲行奸污。该女生毫不示弱,先是斥责、呼救,然后奋力反抗,与袁进行博斗。在夺刀中,她受了伤,袁见无法下手,狼狈逃窜,后被公安部门缉拿归案后,以盗窃、强奸(未遂)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典型案例2] 某大学有一女生,在宿舍中遭到校外窜进来的犯罪分子的袭击,该生毫无惧色,先是严厉责斥,后是大声呼救,但宿舍四周无人,呼救不应,罪犯胆子更大,气焰更为嚣张。该生不甘示弱,与犯罪分子扭打成一团,犯罪分子终因无法下手,仓惶逃遁。

[典型案例3] 2002年4月20日中午,某高校女生张某一人去学生会办公室学习途中,遭遇社会青年齐某尾随,当齐某确认办公室没有其他人后,马上用随身带的手绢蒙面,手持啤酒瓶闯入室内,将正在学习的张某按住,威胁“把钱拿出来,别出声,出声整死你!”,张某慌忙将书包中仅有的十几元现金交给齐某,齐某见势遂生歹意,将张某摁倒在地,并解下张某的鞋带欲捆住张某,张见状乘其不备,夺下啤酒瓶砸在齐某头部,并大声呼救。齐某受伤慌忙逃跑。案发后,张某及时到学校保卫部门报案,并为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和证据,2002年5月,齐某被抓获归案,处以有期徒刑三年。

[案例解析] 案例1、2中,被侵害者在受到侵害时,首先都有一个坚决反抗的态度,然后敢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并在搏斗中大声呼救,使犯罪分子感到害怕,最终放弃侵害行为,试想,如果受害女学生胆小怕事,缩手缩脚,对犯罪分子听之任之,那么后果肯定是不堪设想。

案例3中张某去学生会办公室学习,首先选择了错误地点,应当去教室、图书馆等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学习,其次张某没有及时发现被人尾随,说明张某平时缺乏防范意识和观察能力,如果及时采取措施则可能避免。但幸运的是,张某在遇到侵害时,能冷静对待,奋力反抗,致使犯罪分子未能得逞,之后又能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运用法律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六、女大学生宿舍应注意哪些安全问题?

1、经常检查门窗。如发现门窗损坏,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修理。

2、就寝前,要关好门窗,在天热时也不能例外,特别是住在一楼的女生,就寝时一定要关好门窗,拉好窗帘,防止他人偷看和进入作案。

3、在校外租房的女生尽量保证两人以上,随时关门,不要让陌生人进入室内。

4、女生宿舍内不要留宿异性,尽量避免单独和男性朋友到宿舍会面。

5、住集体宿舍的女生,夜间上厕所,要格外小心。如厕所照明设备已坏,应带上电筒,上厕所前先仔细查看一下。有的犯罪嫌疑人事先躲藏在厕所里,利用女同学上厕所时伺机偷窥,甚至猥亵或强奸。

6、如有人敲门,要问清是谁再开门。如发现有人想撬门砸窗闯进来,一方面积极寻求救助,一方面准备可供捕斗的东西,作好反抗的准备。

7、节假日期间,其他同学回家,最好不要独自一人住宿。回宿舍就寝时,要留心门窗是否敞开,防止有犯罪分子潜伏待机作案。如遇异常情况,可请一、二位同学同时进去,以确保安全。

8、无论一人或多人在宿舍,当犯罪分子来侵害时,都要保持冷静,做到临危不惧,遇事而不乱。一方面求救,另一方面与犯罪分子作坚决斗争。

[典型案例1] 2000年初至2001年1月,哈尔滨市接连发生了10多起闯入女大学生宿舍抢劫、强奸案。其作案手段之卑鄙,令人震惊更让人发指:先后共有数名花季中的女大学生惨遭洗劫、蹂躏。2001年2月18日,这个负案累累、作恶多端以张某和王某为首的犯罪团伙终于全部落入了法网。

[典型案例2] 1997年8月,某高校女生宿舍107室,晚11时许,不法分子张某在窗外见四名女生已经入睡,用手将窗户铁栏拉弯钻入室内,并登上临窗一女生床上,将该女生压在身下,女生惊醒,欲反抗,张某以语言相威胁,女生哭求“我给你钱,放过我吧”,张某仍不罢手。幸好此时该室一女生发现异常,开灯呼救,张某才跳窗逃走,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案例解析] 上述案例中,犯罪分子都是利用女生宿舍防范措施不强的弱点,闯入宿舍进行性侵害行为,如果女生在平时注意检查门窗,注意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则可避免遭受不法侵害。

七、女大学生出行应注意哪些安全问题?

1、夜间行走要保持警惕。要走灯光明亮、往来行人较多的大道。对于路边黑暗处要有戒备,最好结伴而行,不要单独行走。如果走校外陌生道路,要选择有路灯和行人较多的路线。

2、女大学生外出时,最好结伴而行,遇有陌生男人问路,不要带路;向陌生男人问路,不要让他带路。

3、不要穿过分暴露的衣衫和裙子,防止产生性诱感,短裙过膝,上衣要包肩、不低胸、不露腰;不要穿行动不便的高跟鞋。

4、不要搭乘陌生人的机动车、人力车或自行车,防止落入坏人圈套。

5、遇到不怀好意的男人挑逗,要及时责斥,表现出自己应有的自信与刚强;如果碰上坏人,首先要高声呼救,假使四周无人,切莫慌张,要保持冷静,利用随身携带的物品,或就地取材进行自卫反抗,还可采取周旋、拖延时间的办法等待救援。

6、一旦不幸遭受侵害,不要丧失信心,要振作精神,鼓起勇气同犯罪分子作斗争。要尽量记住犯罪分子的外貌特征,如面貌、体型、语言、服饰以及特殊标记等等;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提供证据和线索,协助公安保卫部门侦查破案。

[典型案例] 2000年9月20日武汉市文保公安分局一举侦破了以请“家教”为名对女大学生强奸的系列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以请“家教”为名,将在街路两侧寻找“家教”工作的女大学生骗至偏僻处强奸,先后作案4起,给女大学生心理造成了极大伤害,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坏的影响。

[案例解析] 上述案例中,女大学生在外出寻找工作时,没有充分认识到社会上潜在的危险,单身一人随陌生人行走,直至发生危险时,悔时已晚。如果在外出时能找一两名同学做伴,则会有效预防性侵害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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